江草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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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且开心地写。

继子之道01

*含成灿 


“后来郑在玹总会想起那天下午,总会想金道英多适合白西装。”


       郑在玹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喜欢下定义。他享受条理分明的冷静,但他唯一不能定义的是自己的童年。


       郑在玹对于童年的记忆是被各种家庭辅导塞得满当当的假期,总是神色郁郁的母亲和偶尔出现在餐桌上一次,却只是板着脸,一声不吭吃饭的父亲。


       小郑在玹还有没被扼杀的淘气天分,晃着脚时银叉子在餐盘上碰出清脆的一声,父亲凛冽的目光立马扫过来,却只对他妈说话:“没有人教在玹礼仪吗?家庭教师不合格的话,母亲也该尽职吧。”


        母亲总是抑郁的神色更黯淡了。她也抬头看一眼郑在玹。眼神的意义是不同的。小郑在玹从她那里学会读到的感情是怨恨。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整整十年,郑在玹从还能在花园里追蝴蝶的小孩变成了走在阴冷又高大,冷清得能听见针落声的走廊里也没有足音的小少年。


       十岁的某一天,郑在玹照例按掉闹钟收拾好自己,下楼吃饭,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看见管家和阿姨。他困惑地放下牛奶,抬头看见阿姨慌慌张张从楼上跑下来,脸色发白。


       “死亡”这个概念,也是郑在玹的妈妈教给他的。


        死亡是恒久的沉默,是青白的脸色紧闭的双眼,是永永久久地终止一切抑郁的神色和怨恨的眼神。郑在玹站在他妈的尸体旁边,茫然的感觉比悲伤强烈。


        或许死是一桩美事。郑在玹联想到歌咏调,联想到他父亲凛冽的目光,联想到他妈苍白的脸上一抹很浅很解脱的笑意。


        女主人的去世只是让庄园更死气沉沉了一点。一切都在照常运转着,不过郑在玹的生活被删去了神色郁郁的母亲,取而代之的是更繁重的课程和更诡谲的社交。


       直到金道英的出现。



       那一天是春天。阳光很好。郑在玹回忆起来那天,脑海里会浮现一切滥俗又美好的词汇。花园里的玫瑰蔷薇月季丛丛生长,婉转的鸟啼乘着明媚的阳光洒进郑在玹的房间。春光无限,春意盎然。


       他当时在楼上看书,读川端康成。金道英出现在他的窗下时,他正好读到主角第一次在天城山遇见薰子。郑在玹必须要说的是,他当时只是读倦了想抬头看看景色,金道英偏偏在那个时候闯进了郑在玹的春日。


       金道英那天穿一身白色的西装,腰束得合身,很细很韧的一把。郑在玹记起从前家庭教师讲诗词,古人拿杨柳比腰。在春天也应景。


       金道英的姿态舒展,郑在玹目睹他步入自己家的全过程。其实不是杨柳。金道英不招摇更不柔弱,内生的坚韧和挺拔让他像竹更多一点。


       郑在玹在这里就金道英做联想和想象的生产,管家敲门打断了他美妙的白日梦,说老爷回来了。请少爷下楼见老爷和新太太。


       新太太。郑在玹几乎要感谢管家不忘旧主的忠诚,提醒了他曾有个苍白又怨恨的母亲。


      但愿这位新太太好命。郑在玹良善地以继子身份祝福她,希望她不要也以那样灰败的方式终止无望的一生。


       刚刚从窗下路过的那个漂亮男人形象此时浮现在郑在玹脑海里。他想这个男人多半会是新太太的亲戚,既如此他更希望新太太能在此地有个善终。


      当年郑在玹怎么也想不到,新太太就是金道英。惊鸿照影,闯进郑在玹明明如玉的春日里的金道英。


        金道英当时的白西装依然熨帖不见一丝褶皱,起身向郑在玹伸手时,脸上带着柔顺又关照的微笑,再一次提醒郑在玹他们尴尬的关系:“你好在玹,我是金道英,是你父亲未来的妻子。你叫我叔叔就好。”


       郑在玹偏头看见沙发上的父亲,这些年的商场角逐平添他不少白发和褶皱,和金道英坐在一起像叔侄。金道英那年二十,只比郑在玹大四岁,却要顾忌辈分给自己平添个叔叔的名号。好笑又荒谬,人生最魔幻现实主义。


       父亲揽在金道英腰间那只手也刺眼,中年男人的纹路附在白西装上是挥不去的尘垢,郑在玹冷冷地想,脏死了。


       金道英和父亲读不了郑在玹的心理活动。郑在玹这些年又练出了逢场作戏,十六岁的少年娴熟地扮乖巧,藏好自己一身反骨的荆棘:“父亲,小妈。”


       郑在玹知道父亲一辈子在商场开疆扩土,骨子里大男子主义根深蒂固,最爱为自己的战利品贴标签。他垂眸,那只附在白西装上的手一边让他可耻,一边警告他父亲宠爱金道英,起码现在是。


      金道英看上去似乎尚未习惯在继子面前作姿态,尴尴尬尬地红了脸低眉垂目。郑在玹照例冷眼旁观,心下却莫名其妙地不忍。


       那样笔挺干净的白西装该在图书馆,该在讲台上,该在千千万万个从容的场合,不该在这座阴暗的庄园,不该附着中年男人粘腻的爱抚。


       他便漫不经心装有事,借要准备演讲的由头告辞。他父亲有些不悦地皱了皱眉,对他缺席这场家庭和睦颇有微词。郑在玹遂临走前说是要准备去比赛。他父亲这才舒展了眉头,又想到了什么,说干脆让你的小妈去辅导你。


        郑在玹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最初的判断是正确的。那身笔挺的白西装确实是为高台为讲堂所准备。只是命运太无常,突然的家道中落把在学校念比较文学念得好好的金道英打落到柴米油盐的寻常人间,逼得他不得不典当自己拯救奄奄一息的家业。


        金道英对他爸的安排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温顺地遵从了他的指令,起身对郑在玹笑道:“在玹,我们要不去书房?”


        “在玹”两个字长出翅膀在郑在玹的耳边盘旋,小妈叫继子可以这样叫,老师叫学生也可以这样叫,情人也可以这样叫。混乱的推理搅得郑在玹一时忘记回应金道英。他父亲对于他这样的态度不满,重重咳了两声。


       郑在玹这才回过神来,又摆出那副好孩子端正的扮相,低眉垂首作恭敬状:“好。您先请。”


       两人走出了郑父的视线范围,郑在玹听到身前的金道英小声地说:“在玹不用对我这么小心的。我们其实差不了几岁。”


       四岁。比起母子更适合当情人的关系。郑在玹心下暗哂,大家原来都清楚这件事多荒唐。


      郑在玹家里的书房比起书房更像博物馆,古董珍玩摆满几个柜子,本该是主角的书倒被冷落在角落里。郑在玹之前对于这一点无甚感觉,现在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书房里站着金道英。


       他无端生出些自惭形秽。


       为了不让金道英先自己一步发现他的自卑,郑在玹主动开口:“我们家书房是按照父亲的喜好设计的。小妈,您以后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装修它。”


        金道英环视一圈,笑着摇摇头,耳朵根是红的。郑在玹盯着他的耳根,金道英应该还是不习惯“小妈”这样的称呼吧,但是红红的耳根,是为这样的称呼羞怯还是别的什么呢。


        金道英说:“也不用叫我小妈。在玹。”


        郑在玹从善如流地改口:“道英哥。”


        金道英又笑,郑在玹发现他笑的时候太像兔子,又漂亮又天真,对世上一切都带着没缘由的信任和好奇,是一种不曾受伤的表情。


        希望父亲对着这样的表情会心软,会高抬贵手。


        “我们好像聊的时间有点长了,在玹,你先试一下吧,我听听。”金道英有些抱歉的样子,似乎把他们这段闲聊全归到了自己头上。


         “没有道英哥,和你聊天很开心。”郑在玹回他一个排练好的好孩子的笑脸,“那我开始了。”


        郑在玹的演讲技巧很纯熟,演讲辞写得也不错。金道英边听边点头,恍惚地回忆起自己的高中时代。


        也别着贵族学校的校徽,也会有人熨好他演讲比赛要穿的正装,金道英只用负责当好家里备受宠爱却听话争气的小公子。现在看来,往事不堪回首。


       “道英哥。”金道英出神的太明显,直到郑在玹叫他,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失态,不好意思地对他笑笑:“在玹做得很好。抱歉我刚刚想到了一些事。”


       “没关系。”郑在玹笑容明朗,看得金道英再次恍惚,错过了郑在玹低头时的眼神。


        既然自己没什么好辅导郑在玹的,金道英垂眼对郑在玹点点头,表示自己要走了。


       他并不喜欢书房的氛围。摆在里面的古董珍玩太过沉闷,阴沉到整间书房的空气都凝重。


        “道英哥。”郑在玹叫住了他。


        金道英回头,以为自己乖巧的继子有什么话对他说。


        可郑在玹只是走到他身边,对他明朗地笑出脸颊上两粒酒窝:“我和道英哥一起回去吧,正好顺路。我们也可以聊聊。”


        郑在玹本来看上去有超乎同龄人的稳重,但笑起来的酒窝扭转了那种气质,显得他乖的格外讨喜。本就不擅长拒绝的金道英对着他的酒窝更张不开嘴:“好,在玹。”


        话题是郑在玹先挑起来的。郑在玹看上去颇为谨慎,关注着金道英的神色问:“道英哥还在读大学吗?怎么这么早就和我爸结婚了。”


        金道英一愣,但这个问题也在他的预料之内。他皱了皱鼻子,回答得很诚实:“我今年大三。”他顿了下,似乎后头那个问题让他难以启齿。


       郑在玹垂眸为他解围:“没事的,道英哥。不想说就不说吧。是我冒犯了。”语毕歉疚地对金道英笑笑。


       卖身抵债在他们生活中也不少见,何况从金道英和郑在玹父亲的年龄差距各方面推测,也不难得出这个结论。金道英回忆起答应爸爸去结婚那天,妈妈哭着抱他在怀里,说道英啊,人活着还是得学会认命。


        金道英的前半生太顺风顺水,现在到了必须偿还命运所带给他的礼物的时候。他狠狠心,看着郑在玹就像看着从前的自己一样:“没什么,在玹。只是我们两家有合作关系。这样认识了你爸,就在一起了。”


        郑在玹在心里悄悄翻译这段话:商业联姻,没有感情。


        春光很好,郑在玹那天在读《伊豆的舞女》,他有分类的习惯,这种情景下想起了《雪国》里倾倒的银河。不该在这里的。金道英不该在这个地方的。


         郑在玹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模仿的是金道英刚刚回答他时的语气:“那哥还会继续读大学吗?”


         这个问题对金道英来说貌似挺稀奇。金道英有些困惑地扭头看他:“为什么不会呢?”象牙塔式的想当然,让郑在玹觉出一些天真的可爱。


        可当郑在玹在心里把这句话反刍好多遍,飘渺的悲伤和忧郁却像雾霾一样让他喘不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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